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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抽查锅炉等用钢产品的质量

2008-6-30 13:41:00 [作者:未知] [来源:新华网 ]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对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等18个省、区、市20家企业生产的35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100%。

    此次抽查结果反映钢材冶金质量和纯净度水平的有害元素硫元素含量和磷元素含量的控制比较好,被抽查产品中,硫含量的平均值为0.005%,磷含量的平均值为0.014%,硫含量最小值为0.001%,磷含量最小值为0.008%,说明随着我国钢铁企业的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在钢铁冶炼和成分控制上已达到较高的水平。

    质检总局表示,此次抽查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说明锅炉、压力容器用钢板的总体质量是稳定的,维持在较好的水平。

    钢丝绳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5.8%

    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对钢丝绳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陕西等6个省、市78家企业生产的78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5.8%。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镀锌钢丝绳的镀锌层重量不合格,钢丝镀锌层主要是用于防止钢丝绳腐蚀,提高钢丝绳的使用寿命。个别产品中心钢丝直径不合格,这样的产品在使用时会造成中心钢丝起不到支撑作用、钢丝之间挤压损伤、钢丝绳中钢丝受力不均匀,降低钢丝绳的使用性能和使用寿命。

    其中,南通市新世纪钢绳有限公司的一般用途钢丝绳钢丝直径、中心钢丝直径、抗拉强度不合格;无锡华夏钢丝绳有限公司和南通市天力钢绳有限公司的一般用途钢丝绳中心钢丝直径、锌层重量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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