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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建筑节能年底达五成标准
2006-7-3 14:45:00 [作者:刘维天] [来源:互联网]
根据《自治区实施〈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细则》的规定,2006年年底全疆县城建筑节能须达50%的节能标准。6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甫拉提·乌马尔在新疆建设科技大会暨新疆建设科技成果展览会上说。
甫拉提·乌马尔介绍说,2003年至2005年,全疆在建建筑节能项目总数3974项,各地先后建设了31万平方米的建筑节能50%的示范工程和节能65%及更低能耗的示范工程。他说,2006年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将商品房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措施、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据了解,到2010年,全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实现节能50%目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开展。各设市城市分期分批或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已禁止使用粘土砖的城市,逐步淘汰粘土制品。
来自区内外各地的75家建设、设计、节能、环保、建材等领域的科研机构及知名企业参加了展览会。新疆丹娜建材有限公司工程经理崔志宏介绍说,展会对建设品牌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也能引起市民对节能产品的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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