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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用价格杠杆限制小火电发展

2006-3-22 15:16:00 [作者:刘维天] [来源:互联网]       

    为优化电源结构,江苏省从今年开始,采取“三年过渡,逐步到位”措施,限制小火电发展。

   据《新华日报》报道,由于近年来地方经济发展对供热需求加大,以及前几年缺用电矛盾的加剧,江苏小火电得到迅猛发展,截至去年底,全省6000千瓦以上10万千瓦以下小机组达到972万千瓦。如部分火电厂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热电联产标准,而不达标的火电厂能耗较高,导致能源浪费。同时上网电价单一,热负荷、热效率不达标电厂与达标电厂执行同一价格,不能有效地促进热电联产事业健康发展。

  为支持和鼓励达标热电联产电厂的发展,电网公司今后将按省批电价优先收购这些电厂的上网电量,对今年新投产的热电厂及去年底前投产的未达标企业,从今年开始采取“三年过渡、逐步到位”措施,即按“以热定电”为原则确定的公式计算的电量为定价的年度基数,年度基数利用小时以内的上网电量按省批电价标准执行,超过电量按当年国家规定的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标准执行。

  同时,对符合国家有关经济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垃圾焚烧发电、硫酸余热发电、高炉尾气发电、风能发电、煤矸石(煤泥、污泥)发电、秸秆发电等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所有上网电量按国家和省规定的电价标准执行。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资源综合利用电厂,价格部门将降低上网电价标准。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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