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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订产业能效标准促节能

2006-1-9 9:37:00 [作者:刘维天] [来源:互联网]       

    深圳将选出一批“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的示范项目,实现对太阳能光电、光热的充分利用。同时,从市贸工局对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中获悉,市贸工局正在制订《深圳产业能效标准》,指导企业采取新工艺和新技术,提高能效水平。

    措施一:成立工作组选示范项目

    去年“两会”期间,市政协多位委员围绕能源问题提交了相关提案。李毅等委员建议,应该加快推广和普及使用太阳能,对太阳能电池研发、制造领域给予优惠政策。

    从市贸工局对该提案的答复中了解到,深圳每年从能源基金安排50 0万—800万元资金规模,以节能贴息方式扶持本市节能产品和项目的发展。2001—2004年共完成贴息1044万元,带动社会资金4亿多元投入各类节能改造工程和产品开发。

    贸工局在答复中指出,在《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2005-2006年)》中,太阳能属于鼓励发展类的高新技术产业,同时作为可再生能源,也属于节能项目贴息扶持的范围。因此,对在太阳能应用方面有突破性的技术、产品或重大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贴息扶持。据了解,市贸工局已经成立了“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工作组”,负责选出一批示范项目。

    措施二:制订动态能效指标体系

    另外,有委员建议,深圳应制订比国家标准更具体、更高起点的地方节能标准。为此,市贸工局正在制订《深圳产业能效标准》。据了解,这份动态指导性指标体系一方面有助于了解不同行业的能效情况,让企业通过对照,了解本企业在同行业中的能效位置;另一方面也让新工业园区更加注重资源节约性企业的引进,为招商引资提供了量化依据,而老工业园区和工业企业只需要获取自己单个大类产品的总产出和总能耗即可计算出对应的指标值。这套指标体系也将有利于管理部门监测能耗水平和进行能源效益分析。标准制订出台后,有关部门将再研究相应的推广和落实措施。

    措施三:组建节能监察中心

    另据透露,贸工局正在积极组建深圳市节能监察中心,该中心的职能是能源审计、节能产品和技术的认定与检测、接受政府委托对重点用能单位进行用能、节能监测。该中心将与现有的节能专家联合会、节能协会等,共同构成全市节能服务体系,并积极促成其与高等院校、骨干企业等开展合作。另外,还将联合市发改局、科技局、环保局等部门,对深港产学研基地等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给予资金及政策引导,帮助其建立能源与环境方面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及实验公共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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