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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暖费入工资还得再等等

2005-9-5 10:27:00 [作者:刘维天] [来源:互联网]       

    8月24日,记者从市供热办获悉,沈阳市尚未出台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工资发放的具体办法。目前,沈阳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短期内还不能从工资中领到采暖费。

  据悉,今年6月23日下发的《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以下简称职工)的住房采暖费,要以补贴的形式随工资直接发给职工个人。这样,采暖费打入职工工资后,个人住房采暖费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不再由单位全额出资。办法要求,各市根据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市供热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供暖办正在对此进行研究,沈阳市暂时还不会出台相关政策。另据记者了解,目前部分省直单位已将采暖费打入了职工工资中,职工可按级别每月得到一定数额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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