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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四大原则
2005-8-12 13:48:00 [作者:刘维天] [来源:互联网]
采暖费列入职工个人工资,“暗补”变“明补”,这是《辽宁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方案》中明确要求的。这标志着悄然推进的城镇供热体制改革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四大原则
采暖费列入职工工资后,将实行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供热收费制度改革必须与当地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是按个人住房面积标准承担的采暖费与个人享受的采暖补贴相适应;
三是职工采暖费标准实行属地化管理,中央和省属单位按单位所在地采暖费标准执行;
四是现住房面积超过规定住房标准部分的采暖费全部由个人负担。
发放方法
《发放方案》规定,采暖费随职工工资发放的计算方法,各市可以从以下两种计算方法中选择:
(1)职工年工资×(城市上个采暖期住宅应收采暖费总额÷全市实际享受采暖职工工资总额)÷12个月。城市上个采暖期住宅应收采暖费具体数额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2)职工月工资×各市采暖费补贴测算的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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