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搜索:
关键字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展会信息 >> 会展公司 >> 正文
乌市将出台采暖治污应急预案
2004-6-21 9:46:00 [作者:刘维天] [来源:互联网]
乌鲁木齐市环保部门提出,在大气污染严重期间实施“应急预案”,并将其列入《乌鲁木齐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实施方案》,目前正待乌鲁木齐市人大、市政府批准实施。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大气污染问题在采暖期十分突出,特别是12月、1月、2月期间的污染状况最为严重,4级、5级污染天气大多出现在这一阶段。
应急预案计划在全面了解掌握市区范围的电力、水泥、供热等能源消耗及排污大户的生产、排污动态信息的基础上,由环保部门提出节能降耗减污的综合防治措施。在全市进入采暖期后,由各级环保部门开展冬季大气污染专项整治活动,对全市大气污染源实施拉网式监督检查,对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出现超标排放现象,立即督促整改,并从重处罚。
一旦出现环境空气污染指数连续3天超过3级天气并有持续走高的趋向,由环保和气象部门综合评估预测判断空气污染指数走向和未来天气趋势,向市政府慎重汇报实施应急预案的时间和期限,由市政府向社会发布全面实施应急预案的通告。根据大气污染严重程度和污染削减或控制水平,各部门相应采取企业限产、限制车辆通行等紧急措施。
免责声明:
1.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暖通网 www.cn-hvacr.com”。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暖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在本网投稿及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此类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0471-3380059
1.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暖通网 www.cn-hvacr.com”。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暖通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在本网投稿及在本网上发表言论者,文责自负,本网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作者注明未经授权不能转载、引用除外),此类言论不代表本网观点。
4.如因内容、版权问题需本网停止转载的,请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0471-3380059
相关信息
推荐信息
热点信息
业务热线:北京 010-58677951(总机)上海 021-54132655 南京 025-85012882 济南 0531-88554042 杭州 0571-86803692 武汉 027-59402375
沈阳 024-25609690 中山 0760-3681778 西安 029-86289010 成都 028-68206957 呼和浩特 0471-3380013/37
客服 0471-3380033 传真0471-3380048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501005000043 沪ICP备号 05033596 号
Copyright©大美国际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2000-2008
技术支持:北京盛世大美科技有限公司
沈阳 024-25609690 中山 0760-3681778 西安 029-86289010 成都 028-68206957 呼和浩特 0471-3380013/37
客服 0471-3380033 传真0471-3380048 广告经营许可证号 1501005000043 沪ICP备号 05033596 号
Copyright©大美国际资讯有限责任公司 2000-2008
技术支持:北京盛世大美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