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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热改六步走 整合供热资源
2003-8-22 11:44:00 [作者:admin] [来源:新华网]
供热体制改革成为今秋百姓关心的一大热点。北京目前供热总面积达2.6亿平方米,作为首都和最大的试点城 市,如何推进城市热改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 近日,北京市政管委副主任周思表示,北京要在今明两年,按照国家八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城镇供热体制 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在推进城市热改试点中明确并落实六项内容。 一是以市场经济为原则,明确缴费主体,实行“谁用热谁缴费”。供热单位和用户之间要以协议的形式建立一 种契约关系,用户按规定足额交纳采暖费,供热单位保证按时、按质提供供热和相关服务。对于不能按时交费的居 民用户,供热单位可以通过相关的法律法规追缴热费,直至追加滞纳金。 二是将现行的福利供暖制改为货币化分配制,实行暗补改明补。在职工(包括公务员)工资内明确采暖费补贴科 目。补贴的基数应该参照职工住房标准,按照国家、集体、个人分担的原则实施补贴。超出标准面积部分,全部由 个人自行负担。对国家公务员,随级别的不同,享受住房面积不同,按一定比例由财政在工资中给予补贴;对事业 单位职工,需考虑其职称或级别参照公务员补贴标准制定出相应的补贴办法;对离休干部,可以参照公务员的补贴 标准,由原渠道给予补贴;对企业职工和企业退休人员的补贴则要区别对待,制定不同的补贴办法和补贴标准。从 长远看,企业退休职工的采暖费补贴应全部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对自由职业者,包括私营企业主和个体工商业 主以及其他自谋职业人员,一般采取自行支付全额采暖,不享受采暖费补贴。 三是做好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救助。对于鳏、寡、孤、老、残、军烈属等优抚对象,将由民政部门按照补贴的基 本标准制定相应的补贴办法。 周思说,目前,北京市执行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为290元/月,其中不包含热费补 贴。今后,北京要将最低生活保障线适当调高,把热费补贴成分考虑进去。对于无职业者,包括“农转非”、“买 断工龄”下岗人员,其中一部分通过严格甄别后,可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 四是统一供热价格,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周思说,目前,北京市居民采暖共有四种价格:小型燃煤锅炉房 为16.5元/m 2;燃煤间接锅炉房为19元/m 2;热力集中供热24元/m 2;燃气(油)锅炉房30元/m 2。改成个人交 费后,有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人们会提出同样享受室温18±2℃的服务规格,价格差则能达到80%,不公平;二是 热改核心是变实物分配为货币分配,同一单位、同一级别则可能有四种补贴额,财务难以进行测算、管理。因此, 北京全市必须统一价格,目前,正在具体测算研究,下一步要制定出合理的供热收费标准。 五是要逐步实行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推进城镇现有住宅节能改造和供热采暖设施改造。 周思介绍,2000 年12月1日起,北京市对新建住宅的采暖系统已经规定必须按分户计量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并规定新建居民住宅 必须按户装表,在户内散热装置前必须安装温控装置。同时,北京也在积极推进建筑节能,对建筑维护结构保温性 能提出了更高的节能标准。按照这个标准,北京市已在若干各小区进行了试点。对于现有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也要 按照分户计量、温度可控的要求进行改造,逐步实现由按面积计收供热采暖费向按用热量分户计理收费转变。周思 表示,现房改造费用高、技术难度大,要按照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积极推进。 六是推进供热企业改革,培育规范供热市场。周思说,目前北京市的供热单位达1400个,数量过多,参差不 齐,隶属关系复杂,管理难度大,需要在热改中不断对供热资源加以整合,走规模发展的道路。北京市将以市热力 集团为龙头,进行市场兼并和供热资源整合。政府将对其供热资源配置、运营成本和价格机制进行监管,使企业行 为与政府的目标要求相一致。对大型国企垄断形成的关联交易进行剥离,以公平交易的原则将其直接纳入市场。另 外,要扶持建立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和资本扩张能力的专业化供热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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