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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分户计量亟待时

2003-7-29 14:26:00 [作者:admin] [来源:新华网]       

当京城写字楼一座座拔地而起的时候,中央空调的计费问题成为投资者最为关注的事情。迄今为止,关于中央 空调计费问题,政府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规章制度来统一和衡量。 国外发达国家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的时候,使用固定和变化两种费用进行计量。在整合计算成本的前提下得出一 个底费即固定费用,再根据每户的热量表计费即变化费用,两者相加即是最终的费用。计费用的热量表在国内应用 起源于上世纪90年代末,仅限于民用建筑采暖的热量计量。在东北地区取得一定的发展,但热量表用于空调供冷的 计量国内还没有先例。目前,在北京地区热力表计量还处于试行阶段。从国内企业生产的热量表的现状来看,热量 表的使用会产生误差,理论上计量误差在5%左右,而在实际应用条件下受工况、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计量误 差要更大一些。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按热量表计费,显然不够精确。 这种计量方法会出现不公平和不合理性,导致业主的不满,而且每个季节的单价也不一样,采暖比制冷的费用要少 一些。目前,北京现阶段顶级写字楼普遍使用的风机盘管式中央空调虽然可以分户计量温度,提供新风,但在计量 费用上比较困难。热量的传递是一个复杂的物理过程,对建筑物来说,其冷热负荷主要受环境(温/湿度/风力 等)、太阳辐射强度、维护结构、室内冷热源、朝向、高度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不同朝向和位置的房间其夏季冷负 荷将高出超过100%,如果按热量表计量其需支付的空调费将高出约一倍,有失公允。 另外,当物业空置或空调使用率较低时,将对相邻房间的冷/热负荷产生较大影响,一般相邻房间单位面积负荷会 增加30%-50%左右,此时若按热量表计量收费则该相邻房间将增加空调费支出约30%-50%,而未使用空调房间 不支付一分钱的空调费,显然亦不尽合理。 综合上述情况,现在写字楼均采用按租用或销售面积分摊空调费用的方法。由研究空调系统的权威部门根据物业各 自不同的情况(包括冷却系统、新风、水处理、通气、维护、保养、相关税费)计算出计费单价(包括采暖、制冷 和新风费用),并按单位面积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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